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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后阳光正烈,顾小五在鞍上垂眉低眼,似乎正懒洋洋地在打盹,我说:“喂,你回去了,给我父王带个口信,就说我平安到了突厥。”

    顾小五说道:“那也得看我会不会再往王城中去贩茶叶。”

    我说道:“你不回去贩茶叶,却要往哪里去?”

    他笑了笑,却没有答我。此时中原的人马已经去得远了,他对我挥了挥手,就纵马追了上去。

    我用手遮在额上,草原地势一望无际,过了好久,还看得到他追上了队伍,兀自向我们摆了摆手。渐渐去得远了,像是浩然天地间的芥尘,细微的,再也辨不分明。我看着他的背影,想起昨天他对我讲的故事,只是怅然若失。

    身后突然有人“哧”地一笑,我回过头,原来是赫失。他勒马立在我身后,我恼羞成怒地问他:“你笑什么?”

    赫失点点头,却又摇摇头,仍旧笑着对我说:“小公主,咱们快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见到阿翁的时候我欢喜极了,把一切烦恼都忘在了脑后。

    一年不见,阿翁也更偏爱我了,由着我任性胡闹。赫失的手臂受了伤,阿翁又担心我闯祸,所以叫赫失的妹妹成天跟着我。赫失的妹妹跟我差不多年纪,自幼学武,刀术十分高明。我最喜欢叫她的名字:“阿渡!阿渡!”就像唤一只小鸟儿,她也真的像只小鸟儿,不论我在什么地方,只要一唤,她马上就会出现在我眼前,就像鸟儿拍拍翅膀般轻巧灵活。

    让我没想到的是,月氏王竟然遣了使者来,想要阿翁发话定夺婚事。阿翁根本没有让使者进帐,就派人对月氏王的使者说道:“小公主虽然不是我们突厥的公主,但她的母亲是大单于的女儿。大单于将小公主视作自己的孙女一般,只愿意将她嫁给当世的英雄。你们的王如果想要娶小公主,那么请他亲自到帐前来,跟突厥的勇士相争,只要他能抓住天亘山里的那只白眼狼王,大单于就将小公主嫁给他。这是大单于的谕旨,既使是小公主的父亲,西凉国主,也愿意听从大单于的安排。”

    月氏王的使者碰了这样一个钉子,悻悻地走了。

    铁尔格达大单于的谕旨传遍了整个草原,人人皆知如果要娶西凉的小公主,就得去杀掉那只白眼狼王。传说天亘山的狼群成千上万,却唯独奉一头白眼狼为王。狼群也和人一样,屈服于最强的王者之下。那只白眼狼王全身毛色黧黑,唯有左眼上有一圈白毛,就像是蘸了马奶画上去的,雪白雪白。据说这样的狼根本就不是狼,而是近乎于妖。狼群在草原上甚是可怕,白眼狼王,那就更为可怕了。小股的骑兵和牧人,遇上白眼狼王都甚是凶险,因为它会率着数以万计的狼跟人对阵,然后连人带马吃得干干净净。我一度觉得白眼狼王是传说,就是阿嬷讲的故事,毕竟从来没有人亲眼见过白眼狼王,可是每个人又信誓旦旦,说狼王真的在天亘山上,统领着数以十万计的狼。

    月氏王受了大单于的激将,据说亲自带人入天亘山,寻找白眼狼王去了。如果他真的杀死白眼狼王呢?我可不要嫁给那老头子。但是没有人能杀死白眼狼王,所有突厥人都这样想,所有草原上的人也都这样想,虽然月氏王带了人浩浩荡荡地进山,但也不见得就能遇上白眼狼王,因为根本没有人真正见过那匹白眼狼王,它只活在传说里头。我一想到这些就觉得安慰了,月氏王年老体衰,天亘山方圆几百里,多奇石猛兽,说不定他会从马上摔下来,摔得动弹不得呢,那样我就不用嫁给他了。

    我在突厥的日子过得比在西凉还要逍遥快活,每天同阿渡一起,不是去打猎就是去捕鸟。突厥女子嫁人都早,阿渡也到了可以唱歌的年纪。有时候就有人在她帐篷外边唱一整夜的歌,吵得我睡不着。不过没有人来对我唱歌,我想那些人可能也知道,要想娶我就得杀白眼狼王。即使对草原上的勇士们来说,这也是个很难的题目。

    我才不会觉得是因为我长得不漂亮,才没有人来对我唱歌咧。

    这天我正在帐篷里头睡觉,突然听到外头一片吵嚷声,仿佛是炸了营一般。我一骨碌就爬起来,大声地叫“阿渡”,她匆匆地掀开帐篷的帘子走进来,我问她:“怎么了?出事了?”

    阿渡也是一脸的茫然,我想她同我一样,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。这时阿翁遣了人过来,弯着腰对我们行礼:“大单于传小公主到帐前去。”

    “是要打仗吗?”我有点儿忐忑不安地问,上次月氏王的使者灰溜溜地回去了,以月氏王的性子,难以善罢甘休。月氏王被激将地去找白眼狼王,但白眼狼王谁能找得着?这分明是大单于——最疼我的阿翁给月氏王下的圈套。如果月氏王恼羞成怒,突然明白过来,说不定会与突厥交战,如果月氏与突厥两国交兵,那么对整个西域来说,真是一件恶事。虽然突厥是西域最强的强国,雄踞漠北,疆域一直延伸到极东之海边,但月氏亦是西域数一数二的大国,纵然比不上突厥强盛,可是国力委实不弱。

    况且西域十数年短暂的和平,已经让商路畅通无阻,城池渐渐繁华,就像我们西凉,如果没有商路,也不会有今天的繁荣。如果再打起仗来,也许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。

    我带着阿渡匆忙走到了王帐外,大单于的大帐被称为王帐,用了无数牛皮蒙制而成,上面还绘满了艳丽的花饰,雪白的帐额上写着祈福的吉祥句子,勾填的金粉被秋后的太阳光一照,笔划明灿得教人几乎不敢看。那些金晃晃的影子倒映在地上,一句半句,都是祈天的神佑。在那一片灿然的金光里,我眯起眼睛看着帐前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,虽然他穿了一款西凉人常见的袍子,可是这个人一点儿也不像我们西凉人。他转过头来对我笑了笑,果然这个人不是西凉人,而是中原人。

    顾小五,那个贩茶叶的商人。

    我不由得问他:“你来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娶你。”

    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,过了好半晌才笑着问他:“喂,你又到这里来贩茶叶?”

    顾小五不再答话,而是慢吞吞用脚尖拨弄了一下地上的东西。

    我看到那样事物,惊得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。

    是一头全身毛色黧黑的巨狼,比寻常野狼几乎要大上一倍,简直像一头小马驹,即使已经死得僵硬,却依旧瞪着眼珠,仿佛准备随时扑噬吞人。它唯有左眼上有一圈白毛,就像是蘸了马奶画上去的,雪白雪白。我揉了揉眼睛,愣了好一会儿,然后又蹲下来,拔掉它左眼上一根毛,那根毛从头到梢都是白的,不是画上去的,是真的白毛。

    这时王帐前已经聚满了突厥的贵族,他们沉默地看着这离奇巨大的狼尸,有大胆的小孩冲上来,学着我的样子拔掉它眼上的毛,对着太阳光看,然后嚷:“是白的!是白的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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